科技日報記者 劉垠
4月18日,財政部通報六起地方政府隱性債務問責典型案例,這六起案例分別為——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市通過違規捆綁包裝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及向房地產開發企業借款新增隱性債務6.88億元;吉林省四平市隱性債務化解不實2.85億元;黑龍江省佳木斯市承諾社會資本方最低收益回報、固定收益率和回購社會資本方投資本息等新增隱性債務15.73億元;河南省開封市杞縣五里河鎮通過國有企業墊付資金建設樓堂館所新增隱性債務953.1萬元;云南省昆明市富民縣通過所屬國有企業籌集資金建設樓堂館所新增隱性債務1.69億元;青海省海東市通過國有企業直接借款新增政府隱性債務16.45億元。
財政部稱,以上六起典型案例,暴露出一些地方和單位的領導干部政績觀存在偏差,紀律觀念不嚴,在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打折扣、搞變通,嚴重影響了隱性債務風險防范化解工作成效。
財政部表示,將切實履行財會監督主責,健全跨部門聯合懲戒,對新增隱性債務和化債不實等違法違規行為,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問責一起”,持續強化隱性債務查處問責力度,堅決遏制新增隱性債務,防止前清后欠,有效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