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記者 劉開雄
國家稅務總局8日對外發布公告,對離境退稅“即買即退”的主要內容、辦理流程和施行時間作出明確規定,并將該項服務措施從多地試點推廣至全國。
離境退稅“即買即退”,是指在已實施離境退稅政策的地區,境外旅客在“即買即退”商店購買退稅物品時,簽訂協議書并辦理信用卡預授權后,即可在該商店現場申領與退稅款等額的人民幣款項。該舉措前期先后在上海、北京、廣東、四川、浙江、深圳等地開展試點。
“‘即買即退’政策試點以來,整體運行平穩,受到廣大境外旅客的歡迎,現已具備全國推廣的條件。”國家稅務總局貨物和勞務稅司有關負責人介紹,“與傳統離境退稅的辦理流程相比,‘即買即退’最大的特色和亮點在于,將退稅環節提前,境外旅客在購物環節就能拿到退稅款,更加直觀地感受到退稅帶來的實惠,有利于旅客在購物現場領取退稅款用于再消費。”
根據公告內容,境外旅客在“即買即退”商店購買退稅物品,辦理信用卡預授權后,即可在現場領取等額退稅款。當旅客離境時,海關核驗旅客身份和退稅物品,退稅代理機構審核購物退稅信息無誤后,當即解除信用卡預授權擔保,并辦結離境退稅事項。
公告明確,有意愿提供“即買即退”服務的退稅商店,在與本地退稅代理機構商談一致后,即可成為“即買即退”商店。
北京國家會計學院副院長、教授李旭紅認為,在全國范圍內推廣這一服務舉措,既有助于提升我國旅游業服務水平,打造“友好、高效、便捷”的旅游環境,又進一步激發境外旅客入境消費活力,為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助力。